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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網北京msata12月23日訊 記者陳麗平 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法院對規範性文件的附帶審查的規定。
  實踐中,有些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是地方政府及辦公室出租其部門制定的規範性文件中越權錯位等規定造成的。為從根本上減少違法具體行政行為,可以由法院在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時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對規章以下的規範性文件進行附帶審查,不合法的,轉送有權機關處理。這符合我國憲法和法律有關人大對政府、政府對其部門以及下級政府進行監督的基本原則,也有利於糾正相關規範性文件的違法問題。
  為此,草案增加規定:一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國務院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及情趣用品其部門制定的規章以外的規範性文件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時,可以一併請求對該規範性文件進行審查。二是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發現上述規範性文件不合法的,不作為認定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依據,並應當轉送有權機關依法處理。  (原標題:法院可對規範性文件附帶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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